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2488 证券简称:广物木材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广东广物木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广物木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广物木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补充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 2025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补充确认的 2025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
公告编号:2026-010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认为:《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澄、孙瑾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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