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2489 证券简称:联博瑞翔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联博瑞翔(北京)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2013 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 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法律、行政法规”调整为“法律法规”;
(3)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维护【联博瑞翔(北京)国际 第一条:为维护联博瑞翔(北京)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联博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联博瑞翔(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 瑞翔(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10105692335839E。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总经
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股份;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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