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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01 17:36:25 股吧网页版
润生堂: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01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72492 证券简称:润生堂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东润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润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公司”)《关于终止广东润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62 号)、《关于终止广东润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47 号),因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普通股及优先股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24 日发布的《收到公司普通股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收到公司优先股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

公告编号:2023-036

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
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11 日复牌,并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润堂”。

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 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挂牌公司

联系人姓名:方懿

联系电话:13527894751

电子邮箱:459272457@qq.com

(二)主办券商

联系人姓名:石丹

电子邮箱:shidan@wlzq.com.cn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6

广东润生堂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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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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