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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18:18:02 股吧网页版
智吃科技: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对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CHENGYU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聚杰金融大厦12楼1205室 邮编:100073电话:(010)63357658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 E I J I N G C H E N G Y U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聚杰金融大厦 12 楼 1205 室
12/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100073

关于对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澄宇报字(2025)第 0003 号
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智吃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澄宇审字(2025)第 0068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规定,现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

贵公司近三年业务量较少,且亏损情况未得到较大改善,2022 年度净利润为-58.04 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10 万元; 2023 年度净利润为-4.82 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2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 5.40 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5.40 万元。

2024 年 3 月,贵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自然人廖凌雁(以下简称“收购人”)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贵公司 553.56 万股份(占贵公司总股本的 99.9982%)。收购人通过本次收购取得贵公司的控制权,成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购人拟借助资本市场平台,逐步整合优质资源,拓宽贵公司业务领域,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贵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贵公司股份价值和取得股东回报。本次收购事项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通过。

北 京 澄 宇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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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JUJIE FINANCIAL BUILDING,16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63357658 邮编:100073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贵公司近三年业务量较少,且亏损情况未得到较大改善,2022 年度净利润为-58.04 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10 万元; 2023 年度净利润为-4.82 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2 万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 5.40 万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 5.40 万元。2024 年 3 月,贵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自然人廖凌雁(以下简称“收购人”)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转让方持有的贵公司 553.5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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