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72495 证券简称:凯鸿物流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在认真审阅、核实了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益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11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凯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汪萍、王爱华、应晶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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