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72496 证券简称:四川赛狄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范围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2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2.1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2.2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a)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b)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c) 由本标准第 2.3 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d)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a)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b)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c)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d) 本条第 a、b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
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e)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
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2.4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a) 因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
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标准第 2.2 条或第 2.3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b)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标准第 2.2 条或第 2.3 条规定情形之一
的;
2.5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2.6 关联关系应从关联方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3 关联交易
3.1 关联交易系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源、权利或者义
务的转移,包括有偿的交易行为及无对价的转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购买或出售资产;
b)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c) 提供财务资助;
d) 提供担保;
e) 租入或租出资产;
f)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g) 赠与或受赠资产;
h) 债权或债务重组;
i)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j) 签订许可协议;
k) 购买或销售原材料、燃料、动力;
l) 购买或销售产品、商品;
m) 提供或接受劳务;
n) 委托或受托购买、销售;
o) 代理;
p) 租赁;
q)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r)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3.2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b)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c)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d) 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e)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应公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
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f) 公司应依法向股东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
3.3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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