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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5 16:20:41 股吧网页版
四川赛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72496 证券简称:四川赛狄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表决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其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1.2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3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2 利润分配顺序
2.1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a)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b)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项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c)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d) 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
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e)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
退还公司。

f)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2.2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2.3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2.4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2.5 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

2.6 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3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3.1 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a) 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b)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c)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d) 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3.2 利润分配的政策

a)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制
定和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

b)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
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在已披露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内,
可以选择任一时间进行现金分红。

c)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
下,可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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