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08:29:01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六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六期)
二零二五年七月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 2
(一)辅导人员......2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2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3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4
(五)接受辅导人员的变更......4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 4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4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4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 4
(一)辅导人员......4
(二)主要辅导内容......5
关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四川赛狄”“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泰海通负责辅导对象上市辅导的工作小组由余姣、贾世超、丁一、许皓、肖琦、廖培森、周家平、崔鹤轩、魏鲁组成,其中贾世超、余姣为签字保荐代表人,余姣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已取得证券执业证书,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辅导资格,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除国泰海通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伦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泰海通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报送了辅导对象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已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在官网公示了辅导对象的
辅导备案情况。国泰海通证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
作进展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资料,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
向贵局报送了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五

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六期辅导工作进展材
料,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七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向贵局报送
了第九期辅导工作进展材料,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十期辅导进展
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十一期辅导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十二期辅导进展报告,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向贵局报送
了第十三期辅导进展报告,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十四期辅导进展
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十五期辅导进展报告。本辅导期自
2025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下旬。

本辅导期内的辅导工作主要采取线上与线下指导相结合的辅导方式,通过现场面谈、线上或现场交流、召开内部协调会等形式与公司相关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本辅导期内,不存在未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国泰海通会同中伦律师、中汇会计师通过现场及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进行股份公司规范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资本运作、财务规范、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行为等进行辅导。

2、国泰海通会同中伦律师、中汇会计师关注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协助公司规范运作。

3、国泰海通持续关注辅导对象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业绩数据进行核查论证,关注发行人业绩增长情况。

4、国泰海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