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7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2499 证券简称:新诚志卓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青岛新诚志卓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分别于 5 月 28 日及 6 月 13 日向青岛胜世嘉交通设备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200 万及 400 万元,总计 600 万元,以上借款已归还。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胜世嘉交通设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四方区瑞昌路 138 号
注册地址:青岛市四方区瑞昌路 13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越胜
公告编号:2019-017
实际控制人:刘越胜
注册资本:500,000
主营业务:机械配件加工;批发零售: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机电产品,木制品,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饰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二)关联关系
青岛胜世嘉交通设备管理有限公司系受公司股东刘越胜实际控制的公司。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从青岛胜世嘉交通设备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分别为
2,000,000.00 元和 4,000,000.00 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并遵循不优于非关联方的条件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青岛新诚志卓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公告编号:2019-017
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青岛新诚志卓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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