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2502 证券简称:鹏飞物流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北京时代星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331 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截止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
二、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及后续安排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
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1 月 10 日起复
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终止挂牌。股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鹏飞”,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5-028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尹海凤
联系电话:025-85511260
邮箱:963934009@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 18 号中海广场 A 座 15 楼
(二)券商联系人:顾宇翔
联系电话:0510-85200916
邮箱:guyx@glms.com.cn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00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 栋
南京鹏飞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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