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72503 证券简称:海利华科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北京海利华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03 海利华科 2020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刘永斌、李伟婷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东方街南侧、家和路东侧(创业大厦 14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董事会作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成绩,现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二)审议《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证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监督公司各项决议,有效发挥了监事会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4)、《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5)。
(六)审议《关于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4,079,289.2 元;2019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8,505,047.9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7,396,563.45 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提议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北京海利华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八)审议《关于<2019 年度审计报告>和<关于对北京海利华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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