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日月: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2504 证券简称:新日月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稿)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2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股份 ...... 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五章董事会 ...... 24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第七章监事会 ...... 3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8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 40
第十章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 41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 46
第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 46
第十四章附则 ...... 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水街 11 号 302 室。

第六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16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运用股份制机制,强化公司管理体系和制度,依靠自主创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从而造福员工、回馈社会。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水污染治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代驾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养老服务;病人陪护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医院管理;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物业服务评估;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