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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8:24:03 股吧网页版
新日月: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2504 证券简称:新日月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第一条 为维护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 第一条 为维护新日月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 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 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16
5016 万元。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事务
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执行事务的董
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大会确定的其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股东会确定
他人员。 的其他人员。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登记存管机构”)办理全部股票的集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
中登记存管。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全国 第二十条 股东名册根据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要求进行管理。
(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进

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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