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2-14
成都励翔文化创意
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号4
楼)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如下事项:
一、经营业绩与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年 1-5 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5,219,271.82元、44,479,349.17元和12,282,852.26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综合
毛利率分别为28.55%、22.21%及36.67%,营业收入规模及综合毛利率均呈现一
定波动。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前期的市场宣传,公司在区域内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品牌声誉,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得公司的收入在2016年度实现了大幅增长。为积累项目案例、树立品牌形象、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2016年将业务拓展作为年度主要目标,因此承接了一些利润空间较小的项目,使得公司的毛利率较2015年度有所下降。2017年,公司总结2016年度的经验教训,在进行业务拓展的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筛选,优先选择质量较好、利润空间较大的项目,同时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执行能力,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同时严格控制成本,因此2017年1-5月公司毛利率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业绩与毛利率波动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现金净流量不稳定的风险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1-5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830,919.86元、12,649,466.82元和-11,645,437.01元。2017年1-5月,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紧张主要系公司在农历春节前夕陆续支付供应商货款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大所致,但短期内不存在现金流短缺问题。未来期间,如果应收项目款不能够及时回款,公司可能由于营运资金不足而影响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而影响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股份支付对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
2017年2月,公司股东李军、肖文、陈枫及刘畅达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成都
励和志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通过励和志成向曾超、邓巍等8
名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股份支付
2,013,312.00元,占公司当期管理费用的43.09%,该事项使得当期管理费用金额
较大,导致当期净利润为负。该事项不具有持续性,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若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568,075.54元。上述股权激励所涉及到的员工均为公司的主要员工,有利于公司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加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作为贸易大国,我国会展业发展迅速,且市场空间巨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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