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太原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太原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与公司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中德证券与公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中德证券在本辅导期内指派 6 名人员,由王炜、孙涛、管仁昊、姜海强、乔子汉、刘梅元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王炜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止(以下
简称“本辅导期”)。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主要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就各调查情况与辅导对象进行了详细沟通,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持续跟进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对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知识的学习,督促其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2、持续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治观念、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
3、持续督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要求健全并完善公司会计管理体系、会计基础工作,杜绝会计虚假。
4、持续督促公司不断规范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制度。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积极协助中德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开展辅导工作,保持紧密配合,如期完成了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公司进行了整体尽职调查,并就发现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清理问题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沟
通。辅导人员将进一步督促辅导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的日常管理和执行。
辅导对象作为拟上市公司,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对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仍需持续加强;辅导人员将进一步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对于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持续强调健全内控制度的必要性。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中德证券将继续安排王炜、孙涛、管仁昊、姜海强、乔子汉、刘梅元 6 人作为辅导人员对公司开展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继续由王炜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二)主要辅导内容
下一辅导阶段,中德证券将在上一阶段辅导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在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辅导、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咨询与答疑、组织自学等,密切跟进会计师、律师的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及时向贵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太原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管仁昊 孙 涛 王 炜
姜海强 乔子汉 刘梅元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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