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2-28
公告编号:2023-101
证券代码:872511 证券简称:智林信息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智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玉、张起贵、刘彦隆以及股东山西信利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利达”)、员工持股平台山西贝盛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贝
盛鑫”)的通知,由于陈玉、张起贵、刘彦隆于 2017 年 8 月 8 日签署的《一致行
动协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到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玉、张起贵、刘彦隆与股东信利达、员工持股平台贝盛鑫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就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截至协议签署之日,协议各方均为公司在册股东,任职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职务/情况说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陈玉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3,799,000 6.7705
2 张起贵 顾问、实际控制人 4,000,000 7.1287
3 刘彦隆 董事、实际控制人 3,000,000 5.3465
4 山西信利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陈玉控股的有限公司 5,500,000 9.8019
5 山西贝盛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有限合伙) 划而设立的有限合伙 631,600 1.1256
企业
合计 16,930,600 30.1733
公告编号:2023-101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陈玉
乙方:张起贵
丙方:刘彦隆
丁方:山西信利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戊方:山西贝盛鑫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第一条 一致行动的原则和范围
1. 各方一致同意,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智林信息股东大会、董事会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时,甲方、乙方、丙方应事先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丁方、戊方应根据本协议与甲方、乙方、丙方保持一致,如甲方、乙方、丙方在协商的过程中经充分沟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意见为准。因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除外。
2.各方保持一致行动时所行使的表决权为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无论该等股份以何种方式产生或取得。
3.一致行动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提案权;
(2)投票表决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投票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投票批准公司年度报告、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5)投票表决决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6)投票表决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投票表决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债券的方案;
(8)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9)投票表决修改《公司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投票决议;
(11)投票表决决定公司购买、出售公司资产的重大交易事项;
(12)投票表决决定对外担保事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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