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08
公告编号:2019-017
证券代码:872514 证券简称:创美城服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创美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
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创美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 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 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但 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对异 议股 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 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 定为准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公告编号:2019-017
1、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或弃权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之日至终止挂牌后 2 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件寄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 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 示所有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建群
联系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杨舍镇华
昌路 28 号 B707
联系电话:0512-58156166
传 真:0512-56795819
电子邮箱:jscm@js-cm.com/
邮政编码:215600
公告编号:2019-017
特此公告。
江苏创美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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