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72517 证券简称:白龙茶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云南景谷白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租
赁张正勇、苏其兰、张益逍共有房屋》的议案。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正勇、张益逍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张正勇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路 34 号 1 幢 1 单元 301 室
关联关系:张正勇参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苏其兰为张正勇配偶,张正勇和张益逍为父子关系。
2. 自然人
姓名:张益逍
住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白龙路 22 号 16 幢 4 室
关联关系:张益逍参股公司。张正勇和张益逍为父子关系。
公告编号:2021-017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交易价格遵守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公允。关联方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租赁张正勇、张益逍、苏其兰共有的房屋作为办公
场所,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和“白龙茶业”品
牌宣传。现将房屋租赁提议如下:
(1)、公司将继续与张正勇、张益逍、苏其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正勇、张益逍、苏其兰将其位于景谷县正兴路 179 号的按份共有的房屋出租给
公司使用,租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30 万元/年。
(2)、公司与张正勇、张益逍、苏其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正勇、张益逍、苏其兰将其位于景谷县正兴路 179 号的木结构二层房屋及负一楼地下仓库
出租给公司使用,租期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租金为 15 万
元/年。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办公场所和“白龙茶业”品牌宣传、展示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利益未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云南景谷白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云南景谷白龙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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