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72518 证券简称:赛立信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赛立信数据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规则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赛立信数据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赛立信数据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公司与单一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在 30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单一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累计在 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中属于本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应经股东会审议的,董事会应在作出批准交易的决议后,再行提交股东会审议。本章程第四十九条关于免于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亦可免于董事会审议。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500 万的;
(3)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或以其他形式处置重大资产,累计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上述“处置重大资产”不含日常经营相关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行为;
(4)公司一年内对外投资或出售对外投资所形成的股权累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
该等交易中属于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应经股东会审议的,董事会应在作出批准交易的决议后,再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决定公司对外借款并以自有资产提供担保的事项;
(十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
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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