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72520 证券简称:皋液重工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南通皋液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5 日 13: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20 皋液重工 2022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两名。
(七)会议地点
南通皋液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年年度报告》和《南通皋液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2021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317019 号),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南通皋液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六)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南通皋液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七)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 2021 年财务决算的基础上,根据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十一)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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