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72524 证券简称:雅诺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深圳市雅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深圳市雅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的内容
雅诺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预付账款余额5,436.1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4.46%,预付账款是当年营业成本的1.24倍。对上述预付款项,虽然雅诺公司提供了函证地址,我们发函也得到相符的回函,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其性质及商业合理性。由于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雅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六(三)中披露的预付账款的准确性及对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
公告编号:2019-020
供了基础。
二、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1、董事会经过必要的审议和核查程序后认为: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2018年年报“非标审计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完整、准确、真实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2、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和问题,解决措施如下:
第一,公司将努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公司将督促相关公司尽快发货或者退回公司的预付账款。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说明。
深圳市雅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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