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6
证券代码:872528 证券简称:好顺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1 月 25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月 25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洛浦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公司因对洛浦县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4)新 3224 民初 181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向洛
浦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洛浦县利田香农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国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苏超雄间接控制的企业,是关联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温显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温防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显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新兴港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小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孔小华、陈卫华各持股50%,是关联公司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创兴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小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孔小华、陈卫华间接控制的企业,是关联公司
8、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市大自然绿色餐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超雄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苏超雄持股 100%,是关联公司
9、 被告
姓名或名称:周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洛浦县利田香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田香农公司”)与被告新
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瓜瓜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订立
《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利田香农公司按照转让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了转让义务,已经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将协议标的资产向顶瓜瓜公司完成转让移交。顶瓜瓜公司的实际经营 者是温显麟和温防修。顶瓜瓜公司及温显麟和温防修接收到利田香农公司资 产后,严重违约,转让协议中约定的转让款总额 6962900 元,顶瓜瓜公司至 今分文未向利田香农公司支付。
转让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为转让资产总价款的 30%,因此顶瓜瓜公司应当向
利田香农公司支付 2320967 元违约金。
为担保债务履行,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顺发 公司”)、珠海新兴港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港隆公司”)和珠 海创兴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公司”)为转让协议债务分别向供销
社企业利田香农公司出具了保证函,对转让协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好 顺发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即温显麟、董事是温防修;新兴港隆公司的股东 共两人,分别是温显麟的妻子和温防修的妻子;创兴公司的唯一法人股东即 是新兴港隆公司。
被告珠海市大自然绿色餐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 司”)和被告周英是顶瓜瓜公司的股东,但没有实缴出资,顶瓜瓜公司不能支 付到期应付债务,大自然公司和周英应当在未缴纳股东出资范围内承担责 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支付原告 洛浦县利田香农食品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款 6962900 元。
二、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支付原告 洛浦县利田香农食品有限公司违约金 2320967 元。
三、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支付原告 洛浦县利田香农食品有限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116000 元。
(一、二、三项合计 9399867元)
四、被告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珠海新兴港隆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和被告珠海创兴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 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 9399867 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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