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6
证券代码:872528 证券简称:好顺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 2 月 18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2月 18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洛浦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公司因对洛浦县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4)新 3224 民初 182 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向洛
浦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洛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陈学贤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苏超雄间接控制的企业,是关联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温显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温防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显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新兴港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小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孔小华、陈卫华各持股50%,是关联公司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创兴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小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孔小华、陈卫华间接控制的企业,是关联公司
8、 被告
姓名或名称:珠海市大自然绿色餐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超雄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苏超雄持股 100%,是关联公司
9、 被告
姓名或名称:周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洛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供销社”)与被告新疆顶瓜瓜农
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瓜瓜公司”)于 2022 年 6 月期间签订《禽类产品买
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
发包方供销社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前已将合同约定的 9938451.35 元货物交
付给了被告顶瓜瓜公司,按照买卖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顶瓜瓜公 司的实际经营者是温显麟和温防修。顶瓜瓜公司及温显麟和温防修收到货物 后,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供销社货款 2873721.2 元至今未付。
为担保债务履行,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顺发 公司”)、珠海新兴港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港隆公司”)和珠 海创兴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兴公司”)为买卖合同债务分别向供销 社出具了保证函,对买卖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中好顺发公司的董事长 兼总经理即温显麟、董事是温防修;新兴港隆公司的股东共两人,分别是温 显麟的妻子和温防修的妻子;创兴公司的唯一法人股东即是新兴港隆公司。
被告珠海市大自然绿色餐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自然公 司”)和被告周英是顶瓜瓜公司的股东,但没有实缴出资,顶瓜瓜公司不能支 付到期应付债务,大自然公司和周英应当在未缴纳股东出资范围内承担责 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支付原告 洛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货款 2873721.2 元。
二、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支付原告 洛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违约金 524454.12 元。
三、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支付原告 洛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现债权的费用(律师费)60000 元。
(一、二、三项合计 3458175.32元)
四、被告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珠海新兴港隆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和被告珠海创兴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 司、被告温显麟和被告温防修 3458175.32 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被告珠海市大自然绿色餐饮企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周英在未 缴纳股东出资范围内对被告新疆顶瓜瓜农牧有限公司的 3458175.32 元债务承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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