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5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72528 证券简称:好顺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67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22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温显麟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孔小华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32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因资产转让合同纠纷,好顺发被洛浦县利田香农食品有限公司起诉承担连带
责任,该案件于 2024 年 1 月被法院受理,涉诉金额 9,399,867 元;因承包合同
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好顺发分别被洛浦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起诉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件于 2024 年 2 月被法院受理,涉诉金额 19,470,200 元、3,458,175.32
元。上述三笔诉讼涉诉金额累计金额 32,328,242.32 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期末净资产的 176.90%。好顺发分别于 2024 年 4 月、6 月补充披露涉诉公告
和诉讼进展公告。
好顺发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诉讼信息,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温显麟、董事会秘书孔小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好顺发、温显麟、孔小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劵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监管措施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2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67 号)。
广东好顺发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