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8
证券代码:872530 证券简称:广州金航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12 月,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
订了《金融服务协议》,由其为我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
业务,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协议临近到期,公司拟与广州港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将由其为我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业务。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所以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
回避表决;同日,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监事柳军、李润萍、陈洁仪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回避表决后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8、410 号 201 部分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8、410 号 201 部分
注册资本:10 亿元
主营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等。
法定代表人:李军武
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占股比 51%;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 48%;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占股比 1%。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海港商旅有限公司、参股股东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均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金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⒈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乙方亦有权自主选择向除甲方以外的对象提供金融服务。
⒊ 甲、乙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⒈ 存款服务
⑴ 甲方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⑵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同类型存款由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
⑶ 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⒉ 结算服务
⑴ 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⑵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按照规定收取的结算费用,应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费用标准;
⑶ 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⒊ 授信服务
⑴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授信服务;
⑵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且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不高于中国境内主要商业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⑶ 乙方应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
⑷ 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⒋ 其他金融服务
⑴ 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委托贷款等),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⑵ 乙方就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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