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2
证券代码:872534 证券简称:奥斯佳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3)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公告编号:2023-012
会〔2022〕31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4)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累计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对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于2023 年4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3-012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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