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72534 证券简称:奥斯佳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浩明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3-037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审议《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决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现拟签署附生效条件协议的《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决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为此,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江苏奥斯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决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就持续督导相关事宜拟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东方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决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告编号:2023-037
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
项授权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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