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2538 证券简称:喜跃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喜跃发国际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喜跃发国际环保新材 第一条 为维护喜跃发国际环保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可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 持 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 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票的活动。 司股票的活动。
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二)项 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一款第(三)项规 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十一) 本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十一)项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项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事会决议。 事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
或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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