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6
关于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氏化学”或“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圣氏化学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核算等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对有关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跟踪调查。辅导人员根据辅导实施计划和圣氏化学的实际情况,采取专项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访谈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持续关注圣氏化学的资产、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独立性,协助其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实现其有效运作;会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关注圣氏化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
度的执行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辅导工作小组就发现的问题会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计划,持续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措施。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圣氏化学接受辅导的人员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化,由李博闻、张浏松、印豪、从文涛、陈力颖、朱逸凯、代清杨、张驰组成,其中由李博闻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其他中介机构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中金公司为圣氏化学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自 2024 年 4 月 11 日开始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结
束。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持续收集公司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分析,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为圣氏化学提供了及时、有效、合规、专业的辅导。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中金公司辅导工作小组与圣氏化学保持了良好
的沟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督促被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掌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2、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3、辅导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工作,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收集及整理历史沿革、股本结构、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股权代持
圣氏化学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代持股权占代持解除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08%。截至目前,股权代持关系已全部清理完毕,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详见《关于股东股权代持及整改完毕的公告》。
2、关联交易程序与披露瑕疵
2021年至 2023年,圣氏化学存在关联交易程序与披露瑕疵,包括未对与内蒙三友、江苏上善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关联借款利率超过审议的同期基准利率等。2024年 4月,公司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
行补充确认,详见《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1—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3、合规运行
圣氏化学在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方面较上市公司尚有改善空间,历史上曾存在转贷、票据拆票与找零、个人卡等不规范行为。开展辅导后,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合规运行,相关问题已于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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