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2539 证券简称:圣氏化学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有委员共 3 名,由 2 名独立董事徐高彦、韩
莹和 1 名董事于世庆组成,由徐高彦担任主任委员。全体委员均具备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专业能力。
二、 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履行职责。
三、 主要履职情况
1. 承接原监事会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根据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计委员会已全面承接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完善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现代化治理架构,有效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化运行。
2. 审阅财务报告,保障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等财务信息文件进行逐一审阅核查,重点审核财务报表
公告编号:2026-004
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的执业质量、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了持续审查和评估,确认其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开展工作。
4. 沟通与协调,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修订与执行落地情况。
四、 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公正的履职原则,通过有效承接监事会职权、财务信息审阅、内外部审计监督及审核关键治理事项等工作,勤勉履行各项监督与审查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治理规范运作。
2026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履职准则,不断提升履职效能,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圣氏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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