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30
公告编号:2019-019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华彬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签订《包机协议》,公司包用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一架双水獭DHC-6/400型飞机,包机费用每小时1.8万元,最低飞行小时数60小时/月,超过保底小时数则按实际飞行时间结算,单价不变;包机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预计总金额为1,296万元,押金108万元。
公司拟与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签订《CESSNA208BEX水上型飞机租赁(干租)协议》,公司干租两架CESSNA208BEX水上型,租期自签订协议起6个月,每架飞机租金合计为110万元,预计交易金额共计220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郑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
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公告编号:2019-019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虽然在1,000万元以上,但是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标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5B01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5B0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刚
实际控制人:华亚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500.00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甲类:医疗救护、通用航空包机飞行;乙类:直升机外载荷飞行、航空探矿、空中游览、航空器代管、航空摄影、空中巡查、电力作业;丙类:空中广告、空中拍照(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4月11日);航空信息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航空器材、民用航空器、机械设备;销售航空器材、民用航空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特1号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用航空及卫星产业园特1号
公告编号:2019-019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刚
实际控制人:华彬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
主营业务:空中游览;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空中巡查;城市消防;空中广告;飞机租赁;航空器材、民用航空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海燕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刚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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