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华彬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原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513(商务中
心集中办公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8,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优质的产品与个性化的服务
满足客户需求,打造行业领先品牌,成为值得客户信赖的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公司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创造利益,关注员工成长,改善员工福利,承担社会责任,成为让社会尊敬的企业。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甲类: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医疗救护、通
用航空包机飞行;乙类:空中游览、航空摄影、航空器代管;空中巡查;丙类: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拍照、航空喷洒(撒)、航空护林;民用航空器机型培训(以许可证核定为准);民用航空器维修;销售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航空器材、飞机配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技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通用航空经营、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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