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5
公告编号:2019-029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华彬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鉴于当时关联交易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故未能披露相关交易协议具体内容。
2019年6月25日,公司(甲方)与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包机协议》,公司向乙方包机一架DHC-6-400双水獭飞机。
包机期为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乙方须完成适航准备、航线和空域申请等相关准备,以2019年7月1日实现首飞。
包机任务的确认:甲方以《飞行任务需求单》(详见《包机协议》附件)的形式向乙方确定每次飞行任务。
每月最低包机小时数:双方约定,在包机期内甲方应保证每月最低飞行小时数。DHC-6-400双水獭飞机:每月最低飞行小时数为陆拾(60)小时(含陆拾小时),每月实际飞行小时数低于陆拾小时的,按陆拾小时计算当月包机费用;超过陆拾小时的,按实际飞行小时数计算包机费用;飞行小时率:甲方按照下列飞行小时费率向乙方支付包机费用。(1)DHC-6-400双水獭飞机:费率为每飞行小时壹万捌仟元(18,000.00/飞行小时);(2)不足一小时的部分按照实际分钟数进行相应折算。
包机费用:每月陆拾(60)小时(含陆拾小时),每飞行小时壹万捌仟元
公告编号:2019-029
(18,000.00/飞行小时),包机期为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总金额为人民币:12,960,0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玖拾陆万元整),以上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11,889,908.26元,增值税为1,070,091.74元。
预付款:甲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壹佰零捌万元(1,080,000.00元),作为包机期首月的最低包机费用。乙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即应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且不限于飞行的适航准备、与监管当局、机场、空军等方面的协调。
包机押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元)作为包机期内的押金。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披露的《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郑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华彬亚盛通用航空(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包机协议》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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