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7
公告编号:2018-047
证券代码:872540 证券简称:华彬天星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直升机买卖及进口协
议》,交易金额预计6,780,000美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华彬天星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报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郑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47
住所:九龙柯士甸道1号环球贸易广场96楼
注册地址:九龙柯士甸道1号环球贸易广场96楼
企业类型:法人团体
实际控制人:严彬
注册资本:HKD40,000,000.00
主营业务:PROPERTYINV'TTRAVELLING
2.关联关系
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郑刚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综合考虑标的物市场交易价格等因素,并经公司与交易对手平等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公司拟与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直升机买卖及进口协议》,公司拟向华彬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购买一架贝尔429直升机。
成交价格:预计交易金额6,780,000美元。
支付方式:电汇。
因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
准,待签署后将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
公告编号:2018-047
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为656,203,762.40元,净资产为125,082,458.82元;公司拟购买的一架贝尔429直升机,预计购买价格6,780,000美元,根据董事会召开日(2018年12月6日)的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6,491,138.00元;
公司购买的资产无相关负债,购买资产金额占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50%、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小于50%,且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飞机采购业务,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并按正常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是合理及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发展正常所需,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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