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2-18
证券代码:872543 证券简称:朗林生物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湖南朗林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9 日上午 9:30-11:3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阳立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详见 2020 年 0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07)和《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08)。
(二)审议《2019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参与了公司治理,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治理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及运行情况、2019 年度经营目标及计划进行了全面汇报。
(三)审议《2019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童超先生代表监事会汇报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并对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作出规划。
(四)审议《2019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各位董事对《湖南朗林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审议。
(五)审议《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以经审计的 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 2019 年
生产经营、产品开发和预期销售计划,经过研究分析,编制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情况,决定对 2019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作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八)审议《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0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十)审议《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经营过程中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人民币96,397.13元,由于无法收回已在2019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现予以在2019年度财报中核销。(十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详见 2020 年 02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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