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872546 证券简称:汇智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全体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至少三分之一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股东大会产生,监事连选可连任。
第五条 监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知情权。监事有权了解公司决策、经营情况。
(二)审查权。有权检查公司财务、账簿和文件,要求董事及公司有关人员提供相关资料。
(三)出席权。有权出席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四)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 l 名,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和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公司应为监事与监事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及业务活动经费。
第三章 会议类型
第八条 监事会议事方式包括监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第九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条 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 10 日内召集监事会临时
会议:
(一)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监事行使本条赋予的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权利应征得全体监事二分之一以上的同意。
第十一条 前条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者,应签署一份书面要求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章 会议议案
第十三条 公司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需要提交监事会研究、讨论、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监事会主席,并由主席决定是否列人议程。对未列入议程的议案,主席应向提案人说明理由。
议案内容要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士。
第十四条 监事会议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内容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抵触并且属于公司经营活动范围和监事会的职责范围;
2.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休事项;
4.至少应在会议召开前 5 个工作日送达。
第五章 会议规则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监事会决议以举手方式进行表决,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六条 当议案与某监事有关联方关系时,该监事应当回避且不得参与表决。
第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的列席人员只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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