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17
证券代码:872546 证券简称:汇智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统筹
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资金需要,自主决策,努力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健全利润分配制度,保证利润分配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第三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
当根据当年度经营和盈利程度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
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第二章 法定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章 利润分配原则及政策
第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以公司的可持续、稳定、长远发展为前提,兼顾
对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应根据经营发展、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未来的投资、融资规划等综合因素,按照如下原则,统筹制定利润分配政策。
(一)法定利润分配顺序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时,不分配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原则;
(四)公司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原则。
第七条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在规则提取足额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方式、条件及比例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确保足额现金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还可以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成果和经营发展需要来拟定,并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分配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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