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2546 证券简称:汇智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情况,预计短期内无融资需求,同时考虑目前信息披露成本较高,为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未来的长期发展,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公司拟在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如下:
1、进一步进行公司内部合规化调整,持续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管理措施,将整体经营风险降到最低,进一步提高公司生存能力;
2、对公司架构进行调整、精简,提高发展质量,励志将公司打造成行业内精品企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的发展规划;
3、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公司现有知识产权进行有效利用;
4、以适应公司自身发展需要、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为宗旨,对市场开发战略与内部人员结构进行进一步适应性调整。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告编号:2023-021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保护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申请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异议股东合法权益。
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出席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 2023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公告编号:2023-021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复牌。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的情形。
因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故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沟通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五、 备查文件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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