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11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72546 证券简称:汇智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汇智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目前情况,预计短期内无融资需求,同时考虑目前信息披露成本较高,为进一步专注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扩大竞争优势,促进未来的长期发展,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3年 5月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票终止挂牌事项后一个月内向股转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为保证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本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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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出席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因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7、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 2023 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的异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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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综合考虑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因素的基础上,以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止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须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经异议股东签字及盖章的回购书面申请文件快递(以快递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直接送至公司,并同时向公司制定接收人员发送回购申请文件扫描件的电子邮件。
3、若因异议股东在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的,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不再承担异议股东股份回购义务。
(七) 承诺期限
1、承诺开始日期:自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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