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12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主办券商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要求,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了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及补充调查,对反馈意见中所有提及的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并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补充附件加以说明的,已补充附件;涉及需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其他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
提示: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1、请公司对代收代付款项设立资金监管。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
【回复】
一、公司回复事项
报告期内代收代付款主要为:小区公共代收款、代收水电费、代收清理费等;2017年 12月 8日,公司在富滇银行昆明呈贡高校园区支行申请了952061010000033862的监管专用账户,并于2017年12月12日将代收代付款项转移至监管专用账户,转移前资金明细如下:
其他应付款-代收代付款类别 2017年12月11日余额
小区公共代收款 2,504,346.51
代收水电费 1,262,878.96
代收清理费 166,069.00
代收员工社保公积金 39,064.64
合计 3,972,359.11
公司已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等相关财务制度。公司制定了《代收代付款作业指导书》,对公司涉及代收代付款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进行规范,该制度对代收代付款的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及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主办券商核查情况及意见
主办券商获取了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印鉴卡片、银行回单,并获取了其他应付款明细,并确认了报告期后的发生额,确定公司资金转移至了监管专用账户。
主办券商认为,公司设立了监管专用账户,将代收代付款转移至了监管专用账户。
(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胡奕
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实力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内核专员:
蔡亚
项目负责人:
刘江民
项目小组成员:
刘江民 朱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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