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杭州第意户外用品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上会业函字(2025)第 509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杭州第意户外用品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
意户外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上会师
报字(2025)第 7329 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 第意户外公司连续发生亏损,2024 年度发生净亏损
3,260,421.4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607,234.54 元,净资产
为-2,088,772.09 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215,932.49 元,虽然第意户外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其应对措施,但我们认为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二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说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但财务报表未充分披露该事项。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第意户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第意户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未发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仅供第意户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与 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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