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72551 证券简称:阿义玛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阿义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二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 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项;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议;
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出决议;
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担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条规 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一条 重大交易事项;
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
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三十条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 第三十条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人提供担保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提
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 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
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 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
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数以上通过。
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由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 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
过。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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