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6-15
华安证券
关于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2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是
3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4 生产经营 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5 处罚处理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 是
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信息披露事项: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福科技”或“公司”)未按照预约时间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
定,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暂停转让。
2、生产经营状况:
(1)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主要生产加工场地租赁期限已到期,场地内已无生产人员,并且该场所所在区域面临拆迁。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存在未偿还逾期长、短期借款,公司银行账户回函显示为冻结状态,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受到影响。
(3)公司因未履行劳动仲裁裁决书(文号:深龙劳人仲(南湾)案〔2021〕
1120 号)被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执行立案,执行裁决书文
号为(2022)粤 0307 执 5502 号,涉案标的为 34677 元。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
司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定义务,法院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党新洲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
3、处罚处理: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党新洲和王莉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发来的《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发布的《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2-005。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信息披露进展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主办券商和公司将继续沟通 推
进审计工作,尽快完成后续审计程序,预计将在 2022 年 6 月 24 日前完成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2、生产经营方面:
(1)关于生产经营场所租赁期限已到期的问题,公司正积极寻找新场地或其他方式处理,确保公司能正常持续经营。
(2)关于公司存在未偿还逾期长、短期借款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问题, 公司筹划与银行协商处理,确保公司账户恢复正常使用状态,并努力维持公司经营。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且也未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3、处罚处理: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相关当事人若无异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会按照事实、理由和依据做出正式的纪律处罚及监管措施。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由于九福科技未能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公司
及相关责任主体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的风险。若公司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含 6 月 30 日)仍无法披露 2021 年
年 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公司股票将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多次督促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并明确告知公司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后果,要求公司严格遵守相关业务规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继续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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