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18
公告编号:2022-025
证券代码:872552 证券简称:ST 九福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 [2022]461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ST 九福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党新洲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王莉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25
2021 年 11 月及 2022 年 3 月,公司银行账户(含基本户及一般户)多次被
冻结,冻结金额合计 252,379.22 元;2022 年 5 月,公司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未能及时披露上述重大风险情形及重大事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董事长党新洲、董事会秘书王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对公司、董事长党新洲、董事会秘书王莉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
公告编号:2022-025
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1 号)
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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