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1-21
公告编号:2022-031
证券代码:872552 证券简称:ST 九福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会秘
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 不适用
限公司
党新洲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王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会秘书
执行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深国仲裁 5660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
案号:(2022)粤 0307 执 10595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务报告制度,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1 月 15 日
公告编号:2022-031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新洲、王莉等人履行如下义务:1、支付未
付租金 793800 元;2、支付第 4-13 期迟延支付租金计算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产生的违约金人民币 4384.9 元;3、支付以欠付的每 一期租金自合同约定的应付之次日起至租金实际支付日止,以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计算的违约金,暂计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的违约金为 11498.37 元;4、支付保
全费 4674.55 元、担保费 1650 元、律师费 10000 元、仲裁费 40160 元。以上
金额合计 866167.82 元(暂计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已扣划被执行人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账户存款 252360.05 元,以上款项支付申请执行人 248675.05 元,缴纳执行费 3685 元。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包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挂牌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党新洲、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已积极努力与申请人沟通解决失信问题,争取尽快撤销失信被执行人。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挂牌公司及上述人员目前正在积极与原告沟通,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 除负面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后续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2-031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7 执 10595 号裁定书
深圳九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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