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2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72553 证券简称:明和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8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3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明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预计 2021 年度租用新明(芦台)科技有限公司房产,租赁费用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1-001
2021-002;
2、预计 2021 年向股东张明奇和宁秀英借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详见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3、预计2021年委托张明奇持股6.64%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天津市顺昌塑胶制
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公司”)加工中底料不超过 10,000 吨,
加工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21-002;
4、预计 2021 年从宁长青担任监事的企业天津宏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宏茂”)采购耐磨层不超过 4000 万元。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明奇、宁秀英、褚铮回避,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长期向天津宏茂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茂”)
采购耐磨层。因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宁长青担任宏茂监事一职,宁长青是本公司
股东宁秀英之弟,宏茂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确立为本公司关联公司,本公司
向宏茂采购耐磨层确立为关联交易,金额为 2,790, 601.0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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