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2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72553 证券简称:明和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4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53 明和股份 2021 年 4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送如下关联交易:
1、预计 2021 年度租用新明(芦台)科技有限公司房产,租赁费用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预计 2021 年向股东张明奇和宁秀英借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详见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3、预计 2021 年委托张明奇持股 6.64%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天津市顺昌塑胶制
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公司”)加工中底料不超过 10,000 吨,加工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4、预计 2021 年从宁长青担任监事的企业天津宏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茂”)采购耐磨层不超过 40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1-004
(二)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对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审议。
(三)审议《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长期向天津宏茂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茂”)
采购耐磨层。因 2020 年 12 月 24 日宁长青担任宏茂监事一职,宁长青是本公司
股东宁秀英之弟,宏茂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确立为本公司关联公司,本公司
向宏茂采购耐磨层确立为关联交易,金额为 2,790,601.07 元。本公司与宏茂签
订借款合同,约定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间可循环……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