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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09 16:33:33 股吧网页版
明和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2553 证券简称:明和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明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0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送如下关联交易:

1、预计 2021 年度租用新明(芦台)科技有限公司房产,租赁费用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预计 2021 年向股东张明奇和宁秀英借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详见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3、预计 2021 年委托张明奇持股 6.64%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天津市顺昌塑胶制

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公司”)加工中底料不超过 10,000 吨,加工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4、预计 2021 年从宁长青担任监事的企业天津宏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宏茂”)采购耐磨层不超过 4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部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无法回避表决。因此,均未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1-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长期向天津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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