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2553 证券简称:明和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明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1-00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送如下关联交易:
1、预计 2021 年度租用新明(芦台)科技有限公司房产,租赁费用总额为不
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 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预计 2021 年向股东张明奇和宁秀英借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详见公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3、预计 2021 年委托张明奇持股 6.64%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天津市顺昌塑胶制
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公司”)加工中底料不超过 10,000 吨,加工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 万元。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或www.neeq.cc)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2;
4、预计 2021 年从宁长青担任监事的企业天津宏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宏茂”)采购耐磨层不超过 4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全部股东均为关联股东,无法回避表决。因此,均未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对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进行审议。
公告编号:2021-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长期向天津宏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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