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09
证券代码:872553 证券简称:明和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0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公告编号:2020-009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553 明和股份 2020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
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0)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
公告编号:2020-009
的《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1)。(三)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2)。(四)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公司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明和科技(唐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0-013)。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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