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对江苏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希会审字(2026)3071 号
目 录
一、专项说明......(1-3)二、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Xigema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希会审字(2026)3071 号
关于对江苏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江苏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江苏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6)168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公司连续三年经营亏损,年末未分配利润-2,911.10万元,净资产-672.29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3,054.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8.31%。虽然公司拟采取相关措施并与控股股东签订财务资助协议,控股股东2026年度将持续为公司提供必要资金支持。但相关事项仍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发表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连续三年经营亏损,年末未分配利润
-2,911.10 万元,净资产-672.29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3,054.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08.31%。虽然贵公司在附注二、(二) 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认为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鉴于上述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增加了单独部分进行说明。
三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的具体影响
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在报告期内,对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段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五、使用目的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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